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鲸吞墓碑款35万

1999-11-10 来源:生活时报 乌市陵园“蛀虫”被判无期 我有话说

本报讯 一个25岁的年轻业务员,两年中竟贪污公款35万余元。日前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被告人柴继军被判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责令退赔人民币35万余元。法制日报对此作了报道。

据了解,柴继军是新疆乌鲁木齐市革命烈士陵园业务科业务员,同时担任财务室出纳员。在1996年至1998年6月间,柴继军利用身为业务员、出纳员的职务之便,采取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和打白条不入账等手段,先后侵吞墓碑款357720元,并且挥霍一空,而两年中他上缴财务的款额只有246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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